法律问答

之前借给开发商大概60万的本金,3分利,三年不给钱想找他做抵押,他这是新楼盘5证两书全但不给开合同,这样的楼房和抵押合同能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这样开发商算不算对抵押物有合法处置权,抵押物价值怎么才算覆盖债

2018-09-10 13:0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因贷款而向银行设置抵押物的,银行对抵押担保物没有处置权,只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我国《担保法》、最高院关于执行抵押担担物的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对抵押担保物进行拍卖、变卖,或由抵押物所有权人折价处置抵押物,银行可享有优先受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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