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吗?为什么有人说父母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是监护人呢

2020-02-11 17:3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一)父母;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满十四周岁以上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所犯任何行为,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罪行法定原则,犯罪只处罚犯罪者本人,与其他人无关,因此,其监护人当然不受刑罚处罚;
    但是,民事赔偿方面,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还有如果是监护人指使其犯罪,其为间接正犯,监护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
    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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