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在电子工厂呆了一个半月了,现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辞职,我还在试用期,我能走多久?

2020-02-11 18:3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离职是有工资的,这是由法律保障的。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