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原本不是大事,但是最终处理结果我感觉不公,所以我想详细说明。我与妻子下班途中遇我妻子单位同事,妻子无端受到她同事辱骂,双方发生争执,对方不断辱骂,我妻子先动了手,对方有还手行为。妻子怀有身孕,我怕妻子受到伤害,上前呵斥,对方对我进行攻击,并又一次对我妻子动手,我便于对方也起了肢体冲突,随后我妻子另一名同事上前询问情况,同样遭到对方辱骂,之后也与对方有了肢体冲突,之后在我妻子与对方冲突中我妻子被击打到底,我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调取事发监控,随后进行协调,因我方有先动手行为,协调结果我方在妻子单位进行道歉,双方同意并签字。第二天我同妻子及另一同事来妻子单位给对方道歉,我们刚到单位,对方见我们来了,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们道歉没有得以实行。一小时后,我单位接到自称xx派出所人员电话,说我在xx地闹事,还把人打伤,现在在医院住院验伤。此人在电话中歪曲事实,对我在单位造成不好影响,事后我通过号码查证,电话机主姓名为对方父亲名字,打电话者冒用国家公职人员向我单位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企图对我造成严重后果,电话录音我已保留。随后对方及其父母到我妻子单位向领导施压,称我们无诚意道歉,要单位领导严肃处理。

2018-09-10 14:2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出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通则规定,
    1、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参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上述规定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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