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之间的财产,丈夫死后的孩子有权分割?如果权利分割,那么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是什么?

2020-02-12 14:2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和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离婚时一方有藏匿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起诉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如果是夫妻财产,两人还都在世,立遗嘱应共同设立,一般不能单独去设立,除非二人已经将财产分开。双方可以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的遗嘱,效力大于一般的遗嘱,但公证遗嘱不是必须的。
  • 国家实行婚姻登记制度,规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才算是合法夫妻。  《婚姻法》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