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第一次付款,婚后我们俩一起还钱,名字是我一个人

2020-02-13 09:0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 1、房产为女方婚前首付购买,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会判给女方,因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会要求将男方支付的数额予以返还,一般是夫妻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
    2、因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于房子的任何处分都是合法的。
    3、关于彩礼,双方离婚时,如果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或者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根据你的描述,男方家庭困难,法院可能支持返还彩礼,但法院会调查具体情况后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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