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后离去当场,在大概20分鐘后警报而且返回当场。另一方在送诊数日后身亡,此个人行为是不是组成交通肇事逃逸。

2020-02-14 10:5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肇事司机是履行工作职责行为,可要求单位赔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存在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可以积极委托律师协助谈判、调查取证、积极争取家属谅解,争取办理取保候审,让单位配合处理赔偿。
  • 交通肇事中“逃逸行为”,属于量刑情节。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

    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

    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

    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逸难免过于严格,同时于法无据,于情不合。
    在上述案例二中何某的行为很明显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应该认定其有逃逸情节,而在案例一中的古某虽然有离开现场的情节,但其主观目的不是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所以不能认定为其逃逸;在案例三中,对于李某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虽然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但其不是从交通事故现场离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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