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已经要求我们每个店员支付营业利润,现在我离开一个月,发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要求更换定金,公司说明年三月回来,但是当付款是以门店为基础的收据,我没有签合同,现在要求公司退还公司不想提前退还。

2020-02-14 16:2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工程中标之后,承包按照合同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没有开工,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那个索赔,也可以申请与建设单位解除施工合同,但是履约保证金不用退还,因为履约保证金是指保证承包方中标以后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如实履约的一个保证,一旦建设单位违约,就可以将这笔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赔偿金。
  •  房产证还没下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合同主体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自行解决争议的方式称为和解。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  
    2、由第三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3、如果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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