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人员的生育补贴被报告后,可能会回到工作岗位,在产假期间领取了工资

妇幼权益
2020-02-14 18: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休产假前本身就不需要上班,单位怎么变更岗位呢?一般而言,单位变更岗位要劳动者同意的,且调岗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且不能降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 一般来说,生育期间的工资是高于生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的月度标准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核定的,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那么生育津贴的月标准就是多少。

    这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很多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基数缴交的,缴费基数里通常是不包含福利、奖金等金额的,甚至有的公司只按最低缴费基数缴交社保,二是社保缴费工资是基于上一年度的工资进行当年度工资核算的,很多公司每年都有调薪,今年工资自然高于往年。

    所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低于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