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三年,我每天都在工作,我一直没有工作,但我现在正在装货。

2020-02-14 19:4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系数应该是
    21.75天/月。

    1、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2、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8)=月工资收入÷174。

    4、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 20年; 金矿有责任赔偿
  •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你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在地方上,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执行,这时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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