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和妻子离婚了,所以商议了离婚孩子的妻子有。 妻子改了孩子的名字,现在孩子的男性有,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

离婚
2020-02-15 06: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离婚协议中指明给子女的财产,是子女所有了,与生父或生母都不再有关系。如果生父或生母死亡,这部分财产不能再继承
    2、再婚后所生的子女,对生父、生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再婚后各自所带的子女,如果与继父或继母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对继母或继父的遗产有继承权。
  • 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