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买的房子只有50年的产权,但它也是一所商品房,用于城市住宅用地。它不同于70年的产权吗

2020-02-15 18:2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商品房买卖费用——产权年龄在五年以下

    1·营业税,缴纳的对象是获得利润的卖方,缴纳的费用是房产交易总价的5.5%。

    2·交易的契税,税费的缴纳额度在房产交易总价的3%与5%之间,具体的缴纳比例要看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这部分费用是购房的买方缴纳,因为他是交易的启动者。

    3·印花税,这要看房屋当时购入的价格是多少,以最初的购入价格为标准,缴纳的费用双方各自支付,额度的比例是购入总价的0.05%.

    4·交易的费用,双方平摊,费用的总价要看购入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多少,费用的总价是按照每平米6元的标准计算。

    5·工本费,这个费用只有80元,这个费用谁缴纳都可以,对于整个购买总价来说这几乎不用在意。

    6·个人所得税,这个可不是其他二手房交易的比例,这个计算方法比较麻烦,计算方法是销售的总价—当年房主购入的总价—房主装修房屋的总价—买方缴纳的契税总价—印花税等等其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首先到人事部门开亲属证明,再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在公证进行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和公证费用。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
  • 房屋产权70年的年限到后怎么处理?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房屋产权70年的年限到后怎么处理?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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