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多后,孩子三岁半了,对丈夫没有感情。她不知道要继续她的婚姻生活。然而,如果她没有工作,孩子会被奖励给她的丈夫吗?

2020-02-16 13:2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夫妻双方两个人协商解决,如果男方同意由女方抚养,那么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会注明孩子归女方抚养,持离婚协议女方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上。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有诉讼离婚,写好诉状起诉到法院,如果一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诉状中进行主张,至于法院会不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要看孩子由谁来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了。

  • 一、你老公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根据婚姻法,双方结婚的,女方可以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但无论谁加入对方家庭成员,都不影响财产原有归属的认定,上门女婿正是男方选择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故不能因此改变原有的财产归属。
    2、根据婚姻法,结婚登记后夫或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个人财产或他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转化为他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他是上门女婿家产全是他的”说法错误。
    3、根据婚姻法,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婚姻生活超过十年他有权分割家产”的说法错误。综上,因老平房是父母留下的财产,他无权分割。
    二、孩子抚养费,如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以下原则认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规定孩子归女方抚养,
    孩子超过10周岁,父母离异,需要征求孩子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生活,
    2--10周岁之间,需要父母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问题,打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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