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我来商量。 我两个孩子长大了,父母出资把房产证登记在长子名下,现在想分房给孩子怎么办?

2020-02-17 15:3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如果你的儿子尚未成年,那么变更到你们夫妻名下手续很麻烦,需要提供处分房屋行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如果儿子是成年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即可。《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
  • 孩子未成年前提,房管部门不会受理未成年人名下住房卖掉过户的申请,原因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除非孩子父母一起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医疗,学习,生活等必需的证明,该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才可以有父母持有孩子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房产证,代替孩子签字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 一、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则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按照您说的这种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说明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两个人的,男方的那部分可以视为女方父母对男方的无偿赠与。
    三、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按照产权登记的内容,男方是有权分得一半的产权的。
    四、不过,在我国,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女方的父母有权撤销赠与。可以与男方协商撤销赠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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