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对象结婚不到两个月,但没领结婚证,结婚五天他就赶我走,我没和他计较,七天就说能过过不能过不过,我也没和他计较,结果没几天他当着他妈的面又赶我走说和我过不下去了,他妈对我说好话,我看他妈的面子又没和他计较,一个月不到就动手打我,当时我要和他散他不同意,要我给他一个机会,说他下次不会再对我动手了,我给了他机会,结果半个月不到我们俩吵架他说要和我散,我同意了,他爸妈不同意,后面我就不同意回去,他说要我退他钱,我妈收了他十万彩礼,陪嫁嫁妆陪了两万多,他要我退他六万,我不同意,我只愿意退三万他也同意了,结果在写字据的时候他不愿意签字,抢了钱就走,电瓶车都不要了,我打电话报警警察说,他那不算抢钱,他把钱拿走了那这事就算了了,现在他要起诉我,那我应该再退他钱吗,现在他把钱抢走了,还带人在我附近的几个村到处骂我家,我能告他吗

2018-09-11 07:5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无需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可以要求退还。而且是全额退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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