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还没有结婚,我和我女朋友谈好说今年结婚,她向她父母商讨了一下,都同意了,说要我拿二万元过去,就同意我们结婚登记,我就拿了钱过去,把钱给了他们,我和他们商量有什么要求,他们都说没有。只要我爸去一下,就可以要我女朋友过来了,我也没多想,说同意了,等我爸去了过后,他爹妈又要我爸拿五万过去,就让我们在一起。我和他们说等我们订婚了就再把五万给你们,他们不同意,一定要拿到钱才要他女儿出来。现在他们把他女儿关在家里,手机也不让用,把她的钱也拿去了,不让她和我联系。因为我们俩是两个省的,交通不方便,现在我都没办法了,也失去联系了,年前我女朋友还偷着发过来信息,说会出来的,说他们爸不同意我们了,出不来就会把钱退给我,过段时间他说要我把卡号给他把钱给我,我觉得没希望了就把卡号给了他,可是到现在了也没反应,也没把钱给我,我知道他把钱都给他爸爸了,他爸不还,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请你给我个见意,谢谢,他爸爸的形为能算做什么。小陈,

2018-10-12 22: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如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仅仅是在同居过程中,双方共同基于某种原因而产生了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先行就这部分财产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够达成分割的合意,则可以通过起诉法院请求判决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前提是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部分财产确实为双方共同所有。
  • 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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