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不起,我的一套房子已经卖了十年了,但是买方没有要求我转让所有权。合同上是这么说的。买方一方与合同上的名称不同,两个月内已变更,以协助其办理转让手续。这份合同仍然有效吗?

2020-02-19 11:4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一、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二、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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