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八年了,有女儿,有儿子,我想离婚,但是他不给我,我想问,如果我们离婚,我应该得到哪个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0-02-19 12:3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1、协议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