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3.4.1日进入上司的公司的工资,2016.5.18日关店的公司现在必须裁定我应该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2020-02-19 13:4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裁员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如果不属于公司可以裁员的情形或者裁员程序上违法,那么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之赔偿金,该等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也就是公司应该给你支付两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属于合法解除的,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你本人工资的一个月工资。
  •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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