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二手房。我就是买家,彼此都谈好啦,也交预付款给了中介公司,也和中介公司签了协议书,但中介公司一拖再拖沒有交预付款给卖家,如今卖家不愿意卖了。中介公司说只退定金,做为买家我规定二倍退馆订金,,合不科学

2020-02-20 01:2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个要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的条款和附件。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上家违约不卖,不管下家是否支付了房款,也不管上家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下家都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若上家仍拒绝履行,下家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如果双倍返还定金还不能弥补下家的损失,下家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法合规的,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
    1、确保合同签订真实有效的责任合同真实有效包括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登记、典当、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这是房产中介的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一般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对于二手房中介公司的职责也要明确,中介有义务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状况登记信息。
  • 买二手房,定金需要和房东具体商量,一般来说定金最高不可以超过房产交易价的20%,一般情况都是2~3万。具体情况双方还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不能违法法律法规,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
  •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
    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