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位老人一起去,没有结婚证,共同出资买了房子,但房地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

2020-02-20 10:1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的方法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出资的话可以主张归还房产,建议您与孩子先协商房产问题,协商不了的话提供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主张房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规定: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适用法律也基本上是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 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完全是由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那么最终的结果不是看购房合同,而是看房产证上的登记。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只有男方的名字的,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的,那也只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两人名字的,那么应该认定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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