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会生病,公司是否需要补偿

2020-02-22 17:4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员工上班生病可以依法享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对方拒绝的话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花费单据等情况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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