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家工人在去年的11月份送货途中,卡车司机开车大意撞上了路牙上。卡车司机系了安全带一点问题没有,我们家工人没有系安全带,导致了腰被杠了一下。但是在医院里面住了一个月,后又休息了俩个月康复了。当时看病的一系列费用全是公司来承担的,也给了他3个月的工资,带薪养伤。后来考虑到工人不能送货了,就让他在门店做销售,现在他嫌工资低,要辞职,还说自己十级残疾了(现已养好),需要公司赔偿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我想问问这个要求合理嘛,合法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