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买了手机1580之后,在是假的第二天就退货了,但是那边迟迟没有退款。 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2-23 10:4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针对网购“七日无理由煺货”遭
    遇实施瓶颈的问题,《处罚办法》规定了经营者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併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对于适用无理由煺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煺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煺货手续;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煺货为由拒绝煺货;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煺货;自收到煺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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