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农村,我的户籍离开了老家,父母还在老家,政府给父母建了壁橱房,我们家的老家政府要拆除,我想取户口以我的名义保留。 法律允许这个吗? 也就是说合法吗?

2020-02-23 14:4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 一种是以自由人身份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由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全市最低保障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一般各个地级市每年都会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乘以60%就是全市的最低保障工资,也就是自由人的参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比例目前是20%,医保缴费比例是8%,当然全部要自掏腰包。
    二种是挂靠企业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企业虚拟的一个工资额,缴费比例是社保23%(政策规定企业负责15,个人8%,因为你父母是挂靠的,所以全部也是由你父母承担),医保缴费比例是8%(政策规定企业承担6%,个人承担2%,实际这个也是你父母全部承担),你看看,你父母反而比第一种还交多了,这个享受的待遇和第一种基本没差别,要说区别就是你父母为企业作了贡献(企业因你父母挂靠而不用为其他人上社保)。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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