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房子一人拿了一半,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但是原件在女方手上),女方有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公证处的公证书写明房子有女方一半。现在男方出了点事情想要女方配合他卖房子,女方同意。但是现在也在担心男方背地里去把房产证挂失了偷偷把房子卖掉女方还蒙在鼓里。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防范男方这样吗?如果去房产局添上女方名字是不是一定要男方到场配合呀?男方不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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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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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