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作,然后不小心摔倒摔断了三根肋骨,然后就能在建筑工地上找到补偿

2020-02-24 06:1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 在工地摔伤后要进行工伤索赔,首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作出工伤认定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了(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伤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还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药费与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这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护理费、5-6级伤残津贴、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如果是1-6级伤残,劳动关系都应保留,即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是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可以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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