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乘坐旅游巴士发生了交通事故,没有出现这样的状况,可以向旅行社请求赔偿吗

2020-02-24 10:2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7、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8、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应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应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10、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应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20%的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的处罚时效:
    1、向质监所请求用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2、受理旅游投诉的决定应在7天内作出答复。
    3、被投诉的旅行社在接到质监所的受理决定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 出了交通事故要赔偿什么费用?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
    (1)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
    (1)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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