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团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没有去成这样的情况回来可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吗?

2020-01-01 21:05: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适用于下列情况:  
    (1)旅行社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因旅行社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而造成预收旅行费损失。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图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超过规定的时效和期间的、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等情形不适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  旅游者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对象应该是与投诉人有合同关系的旅游企业,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旅游者可以凭固款的发票或收据证明与旅行社存有合同关系。各级旅游行政部门按照管辖权收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同级旅游质监所负责相应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案件的审理。旅游者要根据管辖权进行投诉。  按照《旅行杜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旅游者应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所投诉。投诉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有明确的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其次,投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第三,符合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范围。投拆材料应当记明投诉者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诉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地,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等。  旅游质监所在接到正式投诉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及时调查处理,在受理之日起90天内审理终结;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接到赔偿请求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旅游者解决旅游质量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事实和损失,要有理有据,要用事实、证据来支持赔偿请求,赔偿请求要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夸大事实和损失,不适当的赔偿要求,合适得其反,得不到旅游管理部门的支持。
  •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注的焦点问题。笔者总结认为,有六种行为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