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支付拖延,影响诉讼赔偿吗?

2020-02-25 17:1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因工伤保险事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属劳动争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有在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对因为超过60日仲裁时效导致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予以驳回诉讼请求。
    但要提出仲裁申请的职工仍要注意,申请仲裁期限是60天,必须好好把握。
  • 您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的,有以下两种救济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您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携带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在收到复议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复议机关会书面告知您;对于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审理与决定。如果您对行政复议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您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您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持身份证明、起诉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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