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的妻子遗弃的孩子和父母,我在外面走过电话,信息不回来,不论是否抛弃我们,孩子的家庭是否构成遗弃罪

2020-02-26 14:00: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就不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他人在经济上予以供给抚养,或者虽有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照顾等情况。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指对上述对象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这里所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是指行为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依法负有的对上述被扶养人在经济、生活等方法予以供给、照顾、帮助,以维护其正常的生活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对养子女、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等。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如果以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不负有扶养义务,就不存在遗弃的问题,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由于行为人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致使被扶养人得不到经济上的保障或者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和帮助,生命和健康受到较为严重的威胁和损害。
    应当指出的是,遗弃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才能构成犯罪。这是划清本罪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之一。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是指由于遗弃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有遗弃行为屡教不改;或者遗弃手段、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没有对时间的规定。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情况。
  • 对老婆不会构成遗弃罪。构成遗弃罪,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首先,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其次,能履行该义务而拒绝履行,最后达到情节严重。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相互之间不再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构成遗弃罪的前提条件已不具备,当然也就不会构成遗弃罪了。
    但是,不能借口正在办理离婚,而拒绝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否则,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遗弃罪。因为办理离婚期间,婚姻关系并未最后解除,相互间的扶养义务仍然存在。
  •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