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9000年前借给我,没有写贷款,已经被推迟了。我急需,他仍然说没有钱,我该如何促使他立即还钱?除了诉讼还有其他方式或手段吗?谢谢!

2020-02-28 02:3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起诉应当准备以下诉讼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自己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你好!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及生效的条件借款合同为要式、实践合同。双方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签字,订立时合同成立但没有生效,需要借款人交付借款方可生效。如借款人未签字,交付借款钱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借款人交付借款,视为履行主要义务,该借款合同成立且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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