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牌照的遗失将被交通法逮捕如何处罚

2020-02-28 09:3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的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
    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
    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
    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
    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要严重得多。如果机动车有使用伪造号牌嫌疑的,或机动车号牌被涂改、使用油漆涂画、粘贴纸张等(如将号牌中0改为Q,F改为E等),其行为就属“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要扣留机动车作进一步调查。
    具体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如果机动车来源合法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驾驶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五百元以上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无论情节轻重,都会收缴伪造、变造或冒用的机动车号牌,并记6分。
    二是机动车存在被盗抢嫌疑的,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还需将车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