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我想问一下,在私营企业工作6年,领工资,公司没有年薪,可以按月请假,申请补偿吗?

2020-03-01 09:2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职工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80%的公司一般年假几天都是按照上面这个走的。
  • 按照规章制度可以处罚员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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