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再婚(男方),与前妻婚前有一个女儿(2000年出生),女儿是与前妻婚前出生的。现在的妻子是初婚初育,于2007年生一男孩。2009年女儿自老家来深圳上小学,是插班生,很顺利的办到了《计划生育证明》。而现在儿子要入托,却说我女儿属于违反计划生育(婚前出生),需要在户籍地交纳罚款后才给办我儿子的《计划生育证明》。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女儿的问题,会影响到我儿子入托?而女儿本身没有问题?

2018-09-12 10:2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计划生育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 迁户需要计划生育证明,拿着你的身份证,拿着你的户口本,直接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公司,直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里面会标注你是否结婚,以及是否生育信息。
    最好也将结婚证也带上,把他们要的手续都带上。
    去办理前先电话114咨询下查询下当地计生办电话,然后咨询是否需要村或者街道开证明信,有些地方需要村委或者街道社区开证明信,以免来回折腾。
  •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子女的;三是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只要符合这3种情形,单独再婚夫妻就可以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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