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工资保持不变,基本工资减少60%,岗位工资增加,公司单方面调整,不与员工协商,公司的通知及有关制度不清楚,请合法吗?

2020-03-02 21:0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公司调动岗位员工不同意问题的答案
  • 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变更合同的约定。既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对劳动报酬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了约定,用人单位单方不能改变工资的标准。
    否则构成违约。违反劳动合同的,你朋友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以及缴纳保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法定补贴等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则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必要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法院申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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