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弟弟,30岁,第二次结婚,没有给女人的礼物钱,我的弟弟要求我的父亲借钱,但他的弟弟不想偿还他的债务,他希望他的父亲偿还他的债务。他的父亲为他的兄弟建了两座房子。

2020-03-03 11: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的财产,有没有证据,难以主张,彩礼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简单地讲,国家不支持彩礼陋习,给付彩礼也不是一项道德义务。但对民间的约定俗成,国家也不强力加以干预,如果民间创造性地发明“彩礼欠条”,双方认可的,法律也不过问,如果双方事后发生争议的,法律不认可这样的欠条,即法律上无效。
    一、彩礼欠条,欠条所标明的内容,并没有真正发生,不是真实的民事行为;
    二、彩礼欠条,也可视为赠与承诺,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赠与可以随时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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