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我一店面合同书期满了?租赁户不租约也不缴锁匙?物品都不搬?租赁户是2本人合伙创业的?如今她们发生争执在请律师打官司?我想问一下我想取回房屋该怎么办

2020-03-03 18: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到期客户不搬怎么办? 租赁合同成立后,租赁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出租方应提供符合租用功能的房屋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租期届满后,除有约定外,出租方拒绝续约的,承租方理应退出并交还租赁房屋。如承租方在租赁关系终结后未及时腾退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此类违约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按原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等。
    其在租期结束后继续占用租赁房屋的行为亦违反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他的东西在里面的话,你可以把东西自己搬出,帮他保管起来,注意不要损坏,到时收他的保管费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有哪些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以劳动合同为例,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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