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有爸爸的姓名能够 上升姥姥这里的户籍吗?

2020-03-05 12:07: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婚生子女判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生母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而为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具有血亲关系(参见民法第1065条)。但是和生父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并无法确定血缘联络,所以在认领或准正之前,非婚生子女和生父之间在法律上并无任何关系。因此若生父死亡,非婚生子女无法继承其财产。  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有真实血缘的联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为婚姻关系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称为婚生推定。若该子女事实上并非妻自夫受胎所生、与夫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则夫妻之一方可提起婚生否认之诉(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589、589-1条)。
  • 非婚生孩子能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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