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休了两个月的病假,现在需要再休一个月,只是说单位有规矩,员工只能享受一个月的病假工资,头两个月已经寄给你,这个月,让我把社会保障部分,这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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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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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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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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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