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哥哥和嫂子闹离异,有结婚证书结婚二十年,亲哥哥运营小买卖挣的钱交到大嫂。如今离婚了大嫂说没钱。亲哥哥怎样能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可否申请办理人民法院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
2020-03-07 18:2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项,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合一的,可以又双方指定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进行备案即可。如果夫妻双反就双方财产的分割无法统一意见,可以到法院请求依法作出判决。
  •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对于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
    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