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家商店转让,我想转卖,就联系店主。 见面后,我交了一半的转让费作为预付款。 店主把钥匙交给我,同意第二天安排打扫,签了转让协议,但是第二天后店主没有接电话,微信回不来,失去了联系。 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不认识店主。

2020-03-07 18:4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签定转让协议(合同)。
    2、税务登记证(到国税、地税办理变更手续)。
    3、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4、营业所需的其它证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5、房屋租赁协议(约甲方、房东共同签订)。
    6、盘完库以后,你给甲方出具一个收据。然后你付款,付完款以后让甲方给你一个收据。
    7、授予甲方特许经营的一些合同,如与继承,就约上甲方与供货商协商,与供方商签定合同。
    8、核实一下甲方的存货是不是付清了货款,有没有外欠。
    9*、交纳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金。
    * 在交接的过程中,最好找一个中间人。
  •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