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今俩人到闹离异,老年人不愿意,儿媳妇明确提出的规定是务必把老年人户下的房屋过户给儿媳妇,并且只写儿媳妇的姓名,孩子不愿意,可是老年人同意了,孩子该怎样阻拦?

2020-03-07 19:0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和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产权调换,也就是旧房换新房,虽有新旧之分,但作为房屋的物权性质却是一致的。旧房能随时过户,新房也就同样能随时过户,而不受时间限制。目前受时间限制的主要是经济适用房、房改房。
    另外,年限不同,对过户应交纳的税率可能产生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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