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借了贷款公司的钱。现在没钱还,贷款公司人给我打电话。说要起诉我。说他在合同上写的我是担保人。可我从来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贷款公司起诉我生效么?

2018-09-13 11: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合同无效的,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同样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需视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您在网上咨询,律师是无法给您出具精确的法律意见,因为一审中原告出具了什么证据、您又出具了什么证据,这些影响官司成败的关键材料律师需要当面审查。
    建议您持案件材料向律师面询。 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原审法院向中院提交上诉状,要求二审。
  •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后,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的部分,有约定的按比例分担,否则平均分担。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1、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担保人被起诉后,只要在执行阶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拒不履行判决则可能被追究刑责,但这种情况还是相当少的,一般会先强制冻结处置担保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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