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 .我的同学开汉堡店,一年多拉我入股,我交5万元,分一半股,当时没有签约,只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2 .我干了一年多,店里也一直在盈利不亏! 3、我现在不想做,但他拒绝还股! 能把这笔钱还给我吗?四、再商量也没用。 这该怎么办?毕竟是血淋淋的钱!

2020-03-08 04:0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持股人是可以转让股份的,如果诉讼的话建议委托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 要对市场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第
    一、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大部分是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它们缺乏规模效益,抗风险能力较弱,因而在经营上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二、投资者的投机风险。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曾经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过高预期带来了狂热追捧,导致股价严重脱离业绩。随着市场投资理念的日趋成熟,缺乏业绩支撑的上涨行情可能会导致大起大落。

    三、市场流动性风险。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企业都是一些中小盘股,甚至是袖珍型的小盘股。由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规模普遍比较小,因此可能会出现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公司股票在市场上容易被操纵,市场的投机性会比较大;二是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不强,大资金介入和退出容易引发股价的大幅震荡。
  • 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例如,《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经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
    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 合伙退股,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这个退伙协议必须所有股东同意才能生效。
    但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