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教师,因交通事故受伤,3月休息,保险公司要求我在单位开出过失证明书,如果前三个月的工资单,税务证明书也不能开出的话,保险公司一天给我100过失费用,我去法院,法院怎么判断? 谢谢你

2020-03-08 05: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误工费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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