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老婆是农村户口。如今能够迁去上海。我想问一下假如媳妇户籍迁去上海。我想问一下乡村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否会政府部门收了

2020-03-08 10: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您可以继承,房产属于您的,如果拆迁,您有权得到补偿。相关法规: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
    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第十九条 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7、通知村委进行批准公示;  
    8、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  具体费用各地不同,请到当地建设规划和国土所咨询。

  •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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