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一天扣我300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

2020-03-09 21:3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金是不需要扣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40号)规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取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老板拖欠工资到强制执行,员工不需要本人到场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工资花完,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那么,应该按照合法支出处理。如果女方属于恶意消费,那么就具有损毁共同财产之嫌。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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