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媳妇结婚领证二年多了,生了一个女孩儿,快16个月了。他抱着女孩儿出去很久了,至今未归,你说我能告他吗?他还带着我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都带走了,我能告他吗?

2020-03-10 12:1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有结婚登记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另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领证,不办理结婚登记就不算结婚,婚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只办婚礼不领证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证办理流程
    1.登记地点: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携带证明: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3.结婚照片3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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