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的名义上有套房。 婚前父母全额以我的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间。 结婚后,丈夫的家被拆除的话,丈夫的父母肯定可以在没有家的家里申请拆除安房。 但是,因为丈夫的名义上没有房地产,所以可以用什么名义申请拆除住宅的指标呢

2020-03-10 15:2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 申请预拆迁的情况,首先是要符合当年你所在区域的规划,如果你所在区域没有征收计划的话,那么你申请预拆迁也是没有意义的。其次,征收部门还要主动进行征收的统计和相关行为,你主动去找,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签署这个协议,一般是不会和你签的
  •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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